管理规章制度

中共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2024年06月04日 10:41  点击:[]

2022年5月10日印发)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一岗双责”指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第三条  一岗双责的责任主体即责任人为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及副职

第四条  责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重点督查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

党委书记每半年对全局工作定期督查一次以上,并适时开展不定期的工作督查

党委副书记每季度定期对分管工作督查一次以上,并适时开展不定期的工作督查

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每季度召开一次分管工作会议,回顾和检查本季度的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并适时开展党建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进行督查。

第五条  党委班子成员每年向校党委汇报一次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情况。

第六条  对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全年在其责任范围内队伍和业务不出问题的责任人,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表扬。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全年在其责任范围内队伍和业务出现问题的责任人,给予处罚。

第七条  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情况作为该责任人的晋级、晋职、评先选优条件之一。

    第八条  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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