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章制度

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

2024年06月10日 15:13  点击:[]

2021310日印发)

第一条  为严肃考场纪律,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和准考证(无准考证时则不需),按规定时间到指定教室参加考试,对号入座,不得擅自调换座位,并将证件放在座位的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查,考试开考铃声结束后不得再进入考场,该课程以旷考论处。

第三条  闭卷考试的,考生只能携带考试必要的文具(如2B/HB铅笔、橡皮、三角板、计算尺,计算器、圆珠笔、钢笔等),禁止携带书籍、讲义、笔记本、草稿纸等其他物品,否则作夹带处理。

第四条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关闭手机等一切通信工具,不得随意离开座位和走出考场,因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第五条  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的指挥,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考场卫生,不得在考场内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考场(特殊伤病除外)。

第六条  答卷前,考生应在试卷上认真填写好本人的学院、班级、姓名、学号和座位号,否则后果自负。

第七条  考试开始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考生交卷后,应及时离开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或高声喧哗。

第八条  考生必须独立完成答卷,不得左顾右盼或偷看他人试卷;不得交头接耳、传递纸条;不得互相校对或抄袭,不得互借文具;不得请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

第九条  考试结束铃声一响,考生应停止答卷并把试卷放在桌上,经监考人员批准后方可离开考场,否则试卷作废,成绩记零分

第十条  如考试采用网络考试平台进行的,考生需提前下载(更新)、登录考试平台,并熟悉平台的操作,在安静、无他人打扰的环境下进行考试。考试过程中,应打开设备的摄像权限,画面中不得出现书本、电脑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联系监考人员或辅导员协助处理。

第十一条  考生遇到试卷分发错误、试题模糊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询问或试探与解题内容有关的问题。

第十二条  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必须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并报请教务部门批准,否则以旷考论处。

第十三条  学生违反以上规定,按《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特殊或专门安排的考试在此基础上,以该考试要求为准。

第十五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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