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4日印发)
为加强对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及时了解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状况,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落实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教学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促进教风、学风建设,特制定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
一、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并积极宣传学校的各项教学管理规定。
(二)客观公正地收集并及时报送、反馈教学信息。具体反馈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教师教的方面,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方面的表现,是否存在无故调停课、上课迟到、提前下课、上课过程中接电话、无故离开课堂、在课堂上讲授与教学无关的内容等问题;备课是否认真、教案是否认真以及教学效果优劣等问题;作业批改是否及时、辅导答疑是否耐心、成绩记载是否随意等问题;优秀教师的突出表现和典型事例等等。
2.学生学的方面,包括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纪律、学习负担以及学习中的问题和困难,如迟到、早退、旷课、课堂秩序、学习效果等等。
3.教学条件方面,如教材、教室、实训室、教学设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教学管理方面,包括教务处、院(系)在教学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学生对改进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5.其他有关教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积极协助组织每学期的网上评教工作,为教学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四)参加教务处和院(系)组织的教师、学生座谈会、教学问卷调查等各项活动。
(五)教务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流程与要求
(一)教务处定期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会议。
(二)学生教学信息员从教学相长角度出发,客观反映教学情况和对教学的合理化要求和建议,同时将学校教学方面有关信息及时传递到学生中。信息要求真实、准确。
(三)对教学运行过程中的突发教学事件,学生教学信息员必须立即向教务处反映。
(四)为便于调查了解和反馈情况,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的信息应当署名。教务处对提供信息的学生教学信息员负保密责任。
(五)教务处及时将学生教学信息员提供的教学信息和相关意见、建议,转介有关单位进行核实、处理并答复。
(六)教务处经综合与分析后,形成《学生教学信息员简报》,为领导决策和改进优化提供参考。
(七)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应在不影响正常学习的前提下进行。
三、选拔与聘任
(一)自荐和推荐。学生自愿申请或辅导员推荐,所在院(系)审核同意。每个自然班一名,原则上可聘任各班学习委员担任教学信息员。
(二)审核公布。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在校内公示学生教学信息员名单。
(三)学生教学信息员由教务处聘任,统一颁发聘书。聘期1年,可以连任,聘任期满和学生毕业时自动解聘。
四、任职条件
(一)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思想品德优良,思想觉悟高,作风正派,能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
(四)有主人翁精神和责任感,具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5极性,关心学校发展;
(五)团结协作精神强,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代表同学反映意见;
(六)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五、考核和奖励
(一)根据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有关规定,担任教学信息员的学生可获得相应的综合素质学分。
(二)各院(系)在学生各类评优评奖中,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工作应予以考虑。
(三)每学期末开展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考核,考核等级设定为“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每学期末开展“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评选,对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学生教学信息员授予“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称号。
(四)对任期内不能较好地履行职责或违反有关规定的学生教学信息员,予以批评教育,拒不改正者经批准予以撤换。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督导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