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2日印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应用与管理工作,加强优质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共享,推进信息化环境下教学内容、教学管理、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与创新,进一步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中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是以全校师生为服务主体,同时面向社会学习者的网络共享课程,主要包括MOOC(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慕课,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和SPOC(Small Private Online Course,私播课,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两种形式。
第二章 建设思路及原则
第二条 建设思路。按照“整体规划、遴选准入、分批建设、同步应用”的建设思路,根据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建设一批涵盖学校核心专业、专业特色鲜明、教学应用成效显著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充分利用教育信息化技术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
第三条 建设原则。
(一)教育性原则。课程内容满足高职教育教学需求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学设计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学习特征,融入课程思政元素,课程资源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特点,表现形式凸显信息化教学特色。
(二)系统性原则。根据课程特点,综合考虑教师、学生和相关行业、岗位从业人员等各个层面的需求,进行课程整体设计与优化,构建完整、系统化地对接岗位能力的课程教学资源。
(三)前瞻性原则。在保证课程改革成果先进性、实用性的基础上,加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将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管理、教学手段、教学组织等方面最新的研究成果应用到课程开发与应用中。
(四)边建边用原则。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需要及实现可能性,根据课程需求、课程内容分步建设,边建边用,重在应用与推广。
(五)共建共享原则。以项目团队为核心,以技术平台为支撑,设置必要的交互接口,汇聚专业及行业企业的力量共同参与建设,共享优质资源。
第三章 建设任务
第四条 建设任务
每年建设5-10门以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和校内SPOC为代表、课程应用与教学服务相融通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课程类型主要包括:
1.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
2.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
3.有特色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
4.创新创业类课程;
通过校级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遴选一批精品在线课程积极参与省级及以上在线开放课程评价认定。
第四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内容应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形。
2.保证课堂内容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及违反国家法律规范的问题。
3.项目团队校企融合、优势互补,且分工明确、协作有序,执行力强。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任教师,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一学期。相同课程的教师建议组成教学团队共同申报,并确定一名课程负责人。
4.建设标准和评价机制明确,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科学,目标明确、具体、量化,预算合理,措施得力。经费投入、团队管理、资源审核、资源更新及共建共享机制能够保障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持续建设与应用。
第五章 立项与建设
第六条 申报与立项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程序为:个人申请→二级教学单位审核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立项。
(一)各二级教学单位、直属系(部)根据建设计划和申报要求向学校择优推荐课程,并且按学校要求填写申报书,经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
(二)凡申报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项目,原则上须为校级立项建设的项目,并从校级项目中择优推选申报。
第七条 课程建设
(一)凡立项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需按学校的要求完成建设方案及任务书的撰写,经学校评审立项后进行建设。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
(二)中期检查。建设期满1年,学校将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及应用情况进行中期评审,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反馈或公布。
(三)建设内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一般包括课程概要、教学设计、知识与能力要素、教学录像、教学课件、习题答疑、参考资料、考核评价等内容。课程团队也可根据课程特色与教学需求,增加相应的子栏目。
(四)建设要求
1.技术要求遵循省级或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教学资源的文件类型、格式和大小符合要求,并具有技术可行性和扩展性。
2.更新要求 建设团队应该每年根据教学内容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进行不低于10%比例的更新,以适应技术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
第八条 验收
(一)对于建设期满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各二级教学单位、直属系(部)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向教务处提交初评意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验收。
(二)参加学校统一验收通过的课程,被确定为“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验收未通过的课程,允许延长不超过半年的建设期;延期后验收仍不通过的课程,取消“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终止对项目建设经费的投入,同时取消项目负责人2年内申报同类项目的资格。
(三)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标准一般参照省级(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相关规范执行。
(四)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一般不组织提前验收。
(五)到期验收没有通过的课程,允许延长6个月的建设期;延期后验收仍没有通过,终止对建设经费的投入。
第六章 线上教学与使用授权
第九条 线上教学与使用授权
(一)教学要求
课程负责教师及课程平台要切实承担课程服务和数据安全保障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依法依规开展活动。为我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全方位个性化服务,建立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实施对课程内容讨论内容、学习过程内容的有效监管,杜绝和制止网络有害信息的传播。
(二)上线流程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完成后,依托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在校内进行实践。在教务处的统筹规划下,各二级教学单位在全日制及非全日制教学中逐步实施和推广。校级及以上立项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可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中,授课教师可申请上线教学。上线申请工作应在学生选课前完成,在课程所开设的学院及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可在下学期内开展教学活动。开课教师需在开课申请时提交见面课授课安排。见面课安排如有改动需及时通知学生并上报教务处。课程上线教学首节课必须为见面课,告知学生授课计划联系方式以及成绩考核办法等相关信息。
(三)授课形式
线上教学时,采用线上视频学习+线下课堂教学的混合式教学模式,专业课程原则上课堂教学时间不得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一;素质通识教育课程以学生线上自学为主,见面课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
(四)成绩认定
课程成绩由在线学习成绩、见面课及期末考试成绩等组成期末考试可以采用在线考试或线下考试的方式。各部分成绩构成比例由任课教师在开课前确定并向学生公布。
工作量计算
校级及以上立项课程,可作为通识类选修课供给非本专业学生选修(全校性公共必修课除外),并给予一定的工作量,具体计算办法为:第一次作为通识类选修课开课的课程,按照学时数或学分数计算教学工作量,第二次及以后开课者减半计算工作量。
(六)学校将选择在校内教学实践中效果突出、学生反响良好的自建课程,推荐至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公共服务平台,面向国内外学习者开放;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评选。
(七)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著作权归学校所有。
(八)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涉及学校、行业企业等多家联合建设单位,面向教师、学生和企业人员,须采取措施保障知识产权,避免产权纠纷,可对某些资源设定使用权限。凡不宜公开发表及国家有关法规禁止传播的各类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对发布内容中有不良信息的要立即查处,直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管理与职责
第十条 部门职责
(一)教务处负责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和建设计划;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任务和学校专业发展要求,制定我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负责组织和实施项目的申报、遴选、服务支持、监管、应用以及课程的使用授权许可;遴选技术服务商及教学内容的统一购买等工作。
(二)二级教学单位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课程建设规划,制定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和应用升级更新计划,选择优秀教师团队承担建设任务,指导和督查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应用推广及升级更新等工作。
第十一条 个人职责
(一)项目负责人要根据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要求,负责课程的全面建设,制定详细的课程建设与应用计划,做好团队成员间的分工协作。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术规范,注重课程内容的选择和教学方法的创新,科学设计教学环节,合理分配教学时数,高质量完成课程建设并推广应用,充分考虑学习者移动学习和混合式学习的需求,并负责经费的使用等。
(二)项目团队教师根据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准备相关材料,并在平台系统中实现相关教学资源的建设;接受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培训与指导,更新、维护自己负责的建设内容。
(三)教学管理人员各级各类教学资源管理人员要遵守保密原则,不得随意向外复制、拷贝、传播数字化教学资源,保护教学资源提供者的知识产权。
第八章 经费支持与使用
第十二条 经费支持
(一)校级立项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根据课程属性、教学内容量、建设质量给予每门课程0.5万元的经费支持;省级及以上项目,每项目原则上根据获批立项资助经费按1:1配套资助。
(二)各级项目建设经费的支出、管理和报销均纳入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范围内,需遵循《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各级项目依据《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 收益管理
学校立项建设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在国内外在线开放课程公共服务平台上线,或者通过其他使用授权许可所获得的收益,80%款项用于支付课程团队的课程服务及运行的相关费用,20%款项纳入学校收入统一管理。
第十四条 经费使用及管理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专项经费的支出、报销需要遵守《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费报销根据有关规定需遵循以下流程:项目负责人填写经费报销单→二级学院或部门负责人签字→教务处审核→财务处审核并报销。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