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章制度

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表编排管理办法

2024年06月10日 15:06  点击:[]

202112月20日印发)

课程表是执行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实施教学的重要载体,是维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保证。课程表的编排应严格依据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遵循教学规律,结合专业特点和教学需要,确保课程表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为规范课程表编排工作,加强教学管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排课表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思想,强调教学质量意识,努力优化教学资源配置。

第二条  编排课表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在具体安排各门课程时,应充分考虑学生的身心健康、接受能力、课堂教学效果、课程的性质、特点,尽可能提高教学资源的利用率。

第二章 课表编排原则

第三条  课程表由教务处根据各教学单位落实的各专业、各年级下一学期授课计划和授课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编排。

第四条  全校执行全天10节排课制。每周三下午作为全校集体学习、学术报告及教研活动时间,原则上不安排课程;行政兼课安排在9-10节;公共体育课程一般不排在上午第1、2节。

第五条  理论类课程与操作类课程(实验实践课程、体育课程)的上课时间应尊重教育教学规律,统筹考虑,科学合理安排。同时,学生课表要均衡,不同性质课程的编排要合理。同一课程的授课时间不宜相对集中。

第六条  课程教学任务按课程性质实行归口管理(思政类课程归口马克思主义学院,其他公共课归口公共课教学部,专业课归口各二级学院),开课学院要统一协调安排任课教师,优先满足专任教师工作量,顺序为专任教师,行政兼课教师,兼职教师,最后是外聘教师。

第七条  全校任课教师须服从整体安排,在安排教学任务时,任课教师不得指定上课时间,对教学场地、时间等有特殊要求的须事先说明以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 课表编排要求

第八条  资源利用。课程表的编排应充分考虑学校各类教学资源建设和使用管理情况,确定合理的开班规模、上课时间及课程编排顺序,保证教学资源的充分、有效利用。

第九条  上课班级。上课班级一般以行政班级为基本单位独立或合并组建。课程承担单位可根据学生选课情况,对有关课程统筹安排上课班级规模、数量及上课时间,以便于学生选课和修读。

第十条  编排顺序。课程表的编排既要确保优先有序,又要兼顾整体有效性:一般按照先公共课程后专业课程、先低年级课程后高年级课程、先必修课程后选修课程、选课规模由大至小、教学资源供给率由低至高的总体顺序进行编排。

第十一条  学时分布。学生课程表和教师课程表的上课时间应分布均匀。理论课程优先采取两节连排的编排形式,非教学需要,应避免一次多于三节的连续编排形式。

第十二条  课表信息。课程编排信息事关教学秩序的稳定和学生评教、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的准确性,课程表应详尽、准确地体现教学安排信息。实验课程和分组课程应体现具体的分组信息。

第四章 课表的调整和更改

第十三条  课程表由教务处严格管理,课表一经公布,应严格执行。因特殊原因必须进行局部或个别调整,须由教学单位以书面报告形式报教务处批准。

第十四条  开学后两周内,各教学单位将课程表运行中发生的问题向教务处反映,由教务处对课表进行适当调整。课表正常运行后,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上课时间、地点或更换教师。

第十五条  为保证课表信息与教室实际使用一致,教务处不受理任课教师或学生直接提出的调课事宜。全校所有上课时间和教室使用的安排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为避免排课时间、地点的冲突,所有必修课、公选课和其他类型课程的上课时间、地点由教务处编排,不得超出指定范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在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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