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章制度

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制度(2024年修订)

2024年06月12日 16:13  点击:[]

2024923日印发)

为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和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的决定》,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建立教学督导制度,成立院教学督导组,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教学督导执行督教、督学、督管,指导教学的职能,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教学管理,促进教风、学风建设,保证提高教学质量。教学督导的主要职责是:教学秩序和教风学风检查,教学质量检查,教学管理制度检查,教学调研指导。

一、教学督导机构和成员

1.学院教学督导组由主管教学副院长领导,督导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3人。

2.根据教学督导工作需要,聘请一定数量的专职、兼职教学督导员;学院教学督导员由学院聘任。

二、教学督导组职责

1.负责教学实施情况的检查,进行教学过程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各教学部门的教学情况,督促教学环节落到实处。

2.与教务处一起,制定和完善教学质量的监控、评价体系,在教学质量监控与保证工作中起主导作用。

3.对教师的教学水平及质量进行督导。参加日常性听课(包括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各环节),兼职教学督导员每周听课2节以上。听课过程中,发现教学态度严谨、教书育人效果好、受学生欢迎的教师,推荐为我院先进典型,以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参与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审核各专业培养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探讨研究教学改革的方法和途径,征求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建议,研究提高教学质量的办法及措施,推广教学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

5.开展教学调研和咨询工作。通过调研,发现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和解决的办法。促使各教学部门加强改进教学管理工作,保证提高教学质量。同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反映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尽快加以解决。督导组每学期提交一份工作总结。

三、教学督导内容

(一)教学秩序和教风学风检查

1.教学秩序和教风学风检查包括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教学秩序、教学设施、教学环境等项目,主要检查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到课情况、考试期间考风考纪和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及教学设施设备运行情况,重点检查教师迟到、提前下课、无故缺课、私自调课、随意改自习以及学生课堂学习状态等情况。

2.院督导员不定期进行教学巡查、听课、座谈,并详细填写检查或听课记录表,认真核实情况,及时处理问题。

3.院督导组及时总结教学检查情况,并反馈给各系部负责人或教师。

(二)教学质量检查

1.院督导组组织督导员对教师授课计划、教案、作业布置批改和命题阅卷等专项抽查。要做到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客观反映情况,准确评定等级,检查结果材料要按时送交督导组。

2.课堂教学质量是教学质量检查的重点。院督导组随时展开听课活动,对各专业的每一位任课教师(包括专职教师、兼课教师和外聘教师),一学期至少要听2个课时的课,并完整填写听课记录表。对学生反映意见较大的教师,由院督导组通报系部负责人,课后应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并督促改进。教学督导员的听课评价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应占一定比重)。听课记录表按月汇总反馈给教务处和各系部,对教学质量提出整改意见。

3.院督导组适时组织教学条件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检查,及时反映检查情况,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改进。

4.教学管理制度检查。检查教学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实施情况,对教学管理制度建设进行调研并提出修改、完善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议。

(三)教学调研咨询

1.教学督导员要积极参与教学建设和改革的调查研究工作,在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改革等方面多提建设性意见。

2.教学督导员要对教风学风、教学管理和教学秩序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院教学督导组每学期要向学院提交一份调研报告。

四、教学督导员受聘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

2.积极支持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关心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有3年以上教龄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以及副处级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

3.教学经验丰富,精通教学业务,正直无私,责任心强;

4.了解教育政策和法规,熟悉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独立工作能力强;

5.身体健康。

五、教学督导员的聘任

1.教学督导员由教务处或系部推荐,经分管院长同意并颁发聘书后上岗工作。

2.教学督导员聘期一般为2年,工作尽责或业绩突出者可续聘;因特殊原因6个月不能履职可停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尽职者提前解聘。

3.学院根据兼职教学督导员每学期完成的工作量给予一定数量的酬金。

六、对教学督导员的要求

1.教学督导人员应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高等职业教育理论和教学改革经验,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2.为不干扰被督查部门的正常教学秩序,并保证督查结果的真实性,常规教学检查一般不事先通知被督导单位。

3.督导任务完成以后,督导人员应当向主管领导和被督查的部门报告督导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

4.要重视每项督查工作中原始材料的积累,阶段工作后均应有书面小结。

5.教学督导时,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接受被督导部门的吃请和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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