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日印发)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推进我校学生学习过程动态管理,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三方联动沟通机制,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相关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规定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通过对学生每学期或学年的学习和学业成绩情况进行分析,对可能或已经发生学习问题、可能无法顺利完成学业的学生进行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针对性地采取相应补救和帮扶措施,提高预警学生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危机干预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在籍的所有全日制学生。
第三条 根据学生每学期课程合格情况,学业预警分为三个等级,预警程度由低到高依次为: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预警。
三级预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期第一次补考后不合格课程累计达2门以上,给予学业三级预警。
二级预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期第一次补考后不合格课程累计达4门以上,给予学业二级预警。
一级预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补考后不合格课程累计达6门以上,给予学业一级预警,并根据学校《学籍管理办法》给予留级处理。
第四条 根据学业预警等级,采取不同的学业警示办法。
三级预警警示办法:二级学院给学生下达《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学生辅导员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填写《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二级预警警示办法:二级学院给学生下达《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并通知家长,学生辅导员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并与家长沟通后填写《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一级预警警示办法:二级学院给学生下达《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并通知家长,学生辅导员邀请学生家长到校面谈后填写《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上述三种预警警示办法外,二级学院还可根据学生学业的实际情况,对可能影响按时毕业的情形采取个性化预警举措,及时开展学业预警工作。
第五条 学业预警工作流程
(一)确定名单
各二级学院每学期开学组织补考后半个月内,对学生的课程成绩情况进行梳理,并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核对,确定进入学业预警范围的学生,报教务处备案。
(二)送达通知
各二级学院向学业预警学生当面下达《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业预警通知单》,告知其预警情况,及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生的督促,要求预警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并通过自学等方式补缺补差,被预警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警示谈话
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对被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和思想交流,沟通分析学生学习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协助其制定解决方案和学习计划,并填写《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四)联系家长
对于二级、一级学业预警,二级学院应安排专人向学业预警学生家长寄发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业预警家长通知单》,并收取《家长回执》。
二级预警,二级学院可采取网络、电话或面谈等方式与家长联系,提醒家长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配合学校督促学生努力完成学业,留存通话记录等沟通过程中的材料,并填写《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一级预警,二级学院应邀请学生家长来校,辅导员、二级学院负责人应与家长面谈,并填写《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及面谈相关材料。如家长确实无法前来,请家长提供书面说明,并在《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中记录联系过程及未面谈原因。
(五)建立档案
各二级学院应给每个预警学生建立预警管理档案,预警教育过程应留有书面记录并经当事人签字,每学期末整理归档。学业预警档案包括学生成绩单,学生谈话记录,家长谈话记录,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回执等相关材料。
第六条 对预警无效,达到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留级、退学的相关条件,予以留级或退学。
第七条 学业预警责任分工
学业预警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各二级学院具体实施,各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工作,教务管理人员负责学生学业成绩提供与核对,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负责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具体实施。学校教务处、学生处进行督促检查,并把学业预警工作纳入部门年终考核。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